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云2502破申预1号之二
本院根据湖北万域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2月8日决定对云南承坤电力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作为临时管理人。
2025年12月12日,本院发布《关于招募云南承坤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报名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截至报名期限届满,仅6165cc金沙总站有限公司向云南承坤电力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递交了报名文件并缴纳了预重整保证金;临时管理人未收到其他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报名。
经审查,6165cc金沙总站有限公司的资格符合招募公告要求,本次预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院确定6165cc金沙总站有限公司为云南承坤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
特此公告。
开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